近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提出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,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。
《意见》提出,促进产业工人知识更新和学历提升。实施产业工人继续教育项目,鼓励更多高等学校、开放大学开设劳模和工匠人才、高技能人才学历教育班、高级研修班,举办劳模工匠创新培训营,持续深化劳模工匠、高技能人才境外培训和国际交流活动。发挥国家各类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作用。打造全国产业工人智能化技能学习平台。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等社会公益阵地作用,向农民工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普惠制、普及性技能培训服务。
《意见》提出,贯通产业工人横向发展机制。推进学历教育学习成果、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、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。建立职业资格、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、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,健全专业技术岗位、经营管理岗位、技能岗位互相贯通的长效机制。(来源:新华社 编辑:罗楚颖 责编:张明)